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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漢14歲少女失聯(lián)一周 事前曾邀好友一起當明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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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于 2015-11-20 09:22 | 只看該作者 |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

女兒邀請好友一起當明星

前天晚上9點,樂樂的母親唐女士在朋友圈中發(fā)了一張照片,照片中曾經烏黑的秀發(fā)突然多出了多條銀絲!爸灰愫茫裁炊际歉≡!边@是女兒失聯(lián)7天以來,她唯一的心愿。

今年14歲的樂樂,在硚口一初中讀三年級,本該和其他同學一樣為明年中考奮斗的她,現在不見蹤影。自從13日上午,身著校服離家后,她就再也沒有與父母有過聯(lián)系。

“13日,學校組織考試,樂樂和往常一樣出門!庇捎诟赣H戴先生7點10分起床,女兒已經不在家中,所以直到現在他也不清楚女兒究竟何時出門。上午9點,學校老師打來電話,說樂樂沒有到?荚,這下使戴先生慌了神。

“我們一面和老師聯(lián)系,一面在周邊尋找!钡钦冶榱藰窐房赡艿竭^的所有地方,他們依舊一無所獲。女兒的失蹤讓戴先生格外自責,就在12日晚上,女兒因為晚回家中,他還對其訓斥!澳菚r,她也沒有異常,依然回家復習功課,直到晚上11點,樂樂房內的臺燈依然明亮!

有關女兒的失蹤,唐女士之前有過猜想,可能外出貪玩,或許是獨自打工,然而搜尋幾天后,樂樂同學的一席話,讓他們?yōu)榕畠焊械綋鷳n!巴瑢W說,12日下午放學,樂樂告訴她們自己找到了工作,有人找她當藝人,同時還詢問她們去不去!

被樂樂邀請去當藝人的同學有兩位,她們平時與其關系不錯,但都因還要考試而拒絕。樂樂約過兩個地點,一個是江城壹號小區(qū),一個是自己居住的云鶴小區(qū)。唐女士隨后找遍了這兩處,卻無人目擊樂樂在此出現。

親人遭遇所謂“星探”

見家長消失不見


樂樂想當明星的想法其實已經有一段時間,她自己一直是一些明星粉絲群的活躍分子,甚至是群主!叭ツ辏艺f想去韓國,因為韓國造星快,成名率高,即使選秀節(jié)目的冠軍也到韓國進修!碧婆慨敿粗浦古畠,成名也要先讀書。

樂樂現在可能因為明星夢不知所終,這樣的結果讓唐女士認為是有人蓄意騙走了女兒。這樣的事情在她家并不是第一次出現。樂樂姨媽的女兒去年也讀初三,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名“星探”攔住,邀請其成為藝人。

“孩子回家后跟我講了,我與‘星探’在QQ上進行溝通,結果‘星探’得知我是家長后,便消失不見!睒窐芬虌寫岩,所謂的“星探”實際上是騙子。

由于個性獨立,樂樂離家時帶了手機和身份證,現在樂樂手機一直沒有開機,暫時也沒有查到其購買火車票的記錄!拔覀儜岩伤在武漢,只是人被控制!碧婆空f。

樂樂身高1.58米左右,長發(fā)。上身著黑色棒球衫,袖子是皮的,背黑色其中有一塊是褐色的雙肩書包,腳穿帶紅邊的黑色運動鞋,這是樂樂出走的服裝。

未成年人失蹤報案

不必等24小時


關于未成年少女走失,是否需要等24小時才能報案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之一。早在2010年公安部、最高法院、最高檢、司法部就聯(lián)合出臺了一個《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》,其中關于立案的規(guī)定:“接到兒童或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少女失蹤報案的,不論案件是否屬于自己管轄,都應當首先采取緊急措施。經審查,屬于自己管轄的,依法立案偵查;不屬于自己管轄的,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!

這就意味著,兒童、未成年少女失蹤或走失,監(jiān)護人或家長都應立即報案,警方接報后會在第一時間立案調查,不需要等24小時。

目前,樂樂父母已經就此事向韓家墩派出所報案。如有知情者,請電話聯(lián)系13871135557、13554339589,也可撥打本報熱線電話82333333,讓我們一起在寒冬中,迎接樂樂回家。

昨天上午,樂樂(化名)的父母又一次來到硚口區(qū)韓家墩派出所,向民警詢問有關女兒的消息。自從11月13日樂樂離家之后,手機關機、QQ下線,曾經一刻不能離開父母的女兒音訊全無。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,從同學口中,樂樂父母得知,女兒此次離去前,曾告知同學,已經有人看中她,愿意助其成為專職藝人。

昨天,家屬拿著樂樂的照片在街頭尋找。

(來源:武漢晚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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